在《红楼梦》这部经典文学作品中,贾赦作为荣国府的嫡长子,名义上的家族掌权者,却显得格外边缘化。这种反常现象引发了诸多讨论。表面看来,似乎可以用贾母的偏心来解释,但深入探究古代宗法制度后,我们会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。按照当时的爵位继承制度,即便贾母有所偏爱,也不至于让嫡长子屈居偏院,而让次子贾政占据正堂主位。这个耐人寻味的现象,值得我们细细推敲。
要理解这个现象,我们需要先厘清古代的家族继承制度。很多人对嫡长子继承制存在误解,以为这是铁律。实际上,这一制度起源于周朝的分封制,当时诸侯卿大夫拥有实际封地和私人武装。为避免权力更迭时的内斗,才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。但到明清时期,这一制度已发生重大变化。皇位继承尚且未必遵循嫡长制,普通贵族家庭的财产继承更是采用诸子均分的原则。例如状元彭定求分家时,嫡子得二百亩,庶子得一百二十亩,差异主要源于嫡母的嫁妆归属。这也解释了为何赵姨娘对王熙凤恨之入骨——若贾环无权继承家产,她又何必如此愤懑?
回到荣国府的特殊情况:虽然贾赦继承了爵位,但家产是与贾政共有的。由于贾母健在,兄弟尚未分家,家产仍属官中。按理说,贾赦作为嫡长子应是家族主事人,绝无可能居于偏院。这个矛盾暗示着更深层的原因。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的建筑细节:宁国府明确标注敕造,而荣国府未见此字样。这或许暗示两府起源不同——宁国公先受封,荣国公可能是从宁国府分出的次子。最初的荣国府规模较小,后经贾政夫妇扩建。关键就在于王夫人的丰厚嫁妆。第七十二回王熙凤对贾琏的嘲讽可见,王家的陪嫁数额惊人。正是这笔财富支持了荣国府的扩建,使新府成为贾政夫妇的私产,而贾赦只能留在旧宅。这种基于经济实力的家族格局重构,生动展现了封建社会中财富与权力的微妙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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